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25日,安徽省商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物核对处置状况的布告。
国家商场监督管理总局安排施行的国家食物安全抽检监测,触及我省食物运营企业。现将相关商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物的核对处置状况布告如下:
(一)抽检基本状况。宿州市开发区丁晓静水产批发行运营的鲤鱼,抽样日期为2023年4月7日,经查验项目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标准。
(二)核对处置状况。当事人运营的鲤鱼项目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标准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》第三十四条的规则,鉴于当事人初度违法,供给了涉案鲤鱼的供货商营业执照和购进收据,照实记录了涉案鲤鱼的称号、数量、进货日期及供货者的称号、联系方式等内容,可以对涉案鲤鱼进行溯源,宿州市商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不予行政处罚。